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关于继续接受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的通知
根据《中山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结合我系各专业及学科方向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录取免试研究生的条件
符合《中山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条件。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人数(硕士生)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方向代码 |
学科方向名称 |
招生计划数 |
030300 |
社会学 |
04 |
民俗学 |
0 |
050100 |
中国语言文学 |
01 |
文艺学 |
1 |
02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2 |
||
03 |
汉语言文字学 |
0 |
||
04 |
中国古典文献学 |
1 |
||
05 |
中国古代文学 |
0 |
||
06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2 |
||
08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0 |
||
Z1 |
中国语言文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 |
1 |
||
045369 |
汉语国际教育 |
|
不分方向 |
10 |
注:以上为计划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各专业分方向招生详情欢迎来电咨询(020-84111031)。
三、申请、选拔、考核及录取程序
1.9月28日24:00前学生登陆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报名。报名后,请按照《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https://dpcms4.sysu.edu.cn/chinese-live/article/1962)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并发送至zwxygb@mail.sysu.edu.cn。
2. 9月30日前,我系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学业表现、申请报读专业及方向等综合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组织复试。根据复试结果择优录取并发送拟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同学须于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确认接受待录取,逾期未完成确认者我系将撤销待录取资格。完成确认者不可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3. 复试具体安排我们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考生。请在推免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的考生做好线上复试准备。
4.复试与录取办法等详见《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https://dpcms4.sysu.edu.cn/chinese-live/article/1962)。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1031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中文堂407室(邮政编码:51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