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交换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文系本科生:
根据《学生处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交换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从即日起开展2015—2016学年度交换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并就读,因外派交换,学业成绩没有完成转换,而未能参加9月份奖学金评选的境内外外派交换生。
二、参评条件:
参评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评选年度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必须以2015-2016完整学年度成绩参评奖学金,且参评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或补考(以教务系统成绩为准);
4、未出现无正当理由欠缴学费、住宿费或水电费的情形;
5、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
6、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测合格。
三、奖励金额
该奖学金项目属于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2000元;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1500元;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1000元。
四、等级确定原则:
依据申请者2015-2016学年度的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年级排名,确定其获奖等级,如申请参评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等于或者超过某等级奖学金综合测评的最低成绩,可推荐获得同等级别奖学金。
五、评选程序
1、各院系报参评学生名单:
以学生自愿申请为原则,填写参评学生名单表格(见附件)至zdzwx@qq.com,截止时间12月30日。
2、学生处完成系统成绩导入
学生处根据院系提交的参评学生名单,在奖学金评选系统上完成参评学生的成绩导入。
3、各院系网上设定等级
各院系相关负责人登陆奖学金网页(http://ecampus.sysu.edu.cn/sims/)进入“优秀学生奖学金”选择“交换生”,按照“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操作流程,根据等级确定原则设定推荐获奖人选的等级,截止时间12月30日。
4、院系公示
各院系将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在院系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5、校资助基金委员会审议;
学生处将组织评审会审议,并公示评审结果。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属实,取消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评奖评优。
(联系人:肖思诗 联系电话:020-84113111,邮箱:zdzwx@qq.com)
中文系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