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大学2014年度“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中国语言文学系

据省教育厅粤教外处函【2014209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初评和推荐工作的通知”,2014年我校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名额为101人,其中博士生8人,硕士生23人,本科生70人。

奖学金评选细则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申请。

 

一、 奖励对象及发放标准

(一)    A类留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在中山大学接受博士研究生层次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人民币/

(二)    B类留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在中山大学接受硕士研究生层次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民币/

(三)    C类留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在中山大学接受本科学历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人民币/

 

二、 申请条件

(一)    拥有外国国籍,持有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在华留学生的相关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    在中山大学接收学历教育课程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在读外国留学生。

(三)    对华友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品行端正,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记录。

(四)    成绩优良,2013学年必修课程成绩均为良好(百分制70分)或以上,其它科目无不合格。

(五)    在学期间已享受或正在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含优秀自费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学金(不含全勤奖、优秀生奖等鼓励性奖励)的外国留学生不再享受此项奖励。

(六)   2013学年上下学期均按期报到注册。

 

三、 申请材料

(一)    《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下载地址:http://iso.sysu.edu.cn/zlxz/index.htm。其中第1-3页由申请人填写,第2页第13项要求提交院系出具的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公章),第4-5页由学院填写,填写内容包括学习主要课程及效果评价、导师或班主任评语及意见,以及所在学院推荐意见。

(二)    申请人护照及有效签证复印件。

 

四、 申请截止时间

8月17日前,申请人须向中文系学工办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同时把电子版材料发送到zdzwx@qq.com

 

五、 审批程序

(一)  学校已成立由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研究生院、教务处、医教处等单位代表组成的“来粤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将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及统筹安排,并将推荐人选上报教育厅。

(二)  最后获奖名单以教育厅经公示后分配给我校的名单为准。

 

六、 管理与监督

(一)   院系、导师、班主任提供的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否则,可暂停该院系的推荐资格。

(二)   评审工作做到公平、公正、规范。

(三)   对于获奖学生,院系应加强对学生日常学习的管理,如有违反《中山大学关于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和我校同类研究生的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报告给外国留学生办公室和研究生院。情节严重者,可取消其奖学金。

(四)   获奖者在享受奖学金期间内,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将取消其奖学金和以后的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