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文系2013年第一批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校通知:http://xsc2000.sysu.edu.cn/tz/tz004/116874.htm
本次评选要求及安排以上述学校评选通知为准,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1、本次评选为第一批次的助学金评选,8月底9月初将发布第二批国家助学金和校级捐赠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其他有需要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含2013级新生)届时可按要求申报。
评选对象:2012级、2011级、2010级、2009级(五年制、七年制和八年制)、2008级(八年制)在校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已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备案的复读、延读等本科学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国家助学金名额和学校实际,本次评选应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00元以下(不含600元)的学生为主。
2、经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2013-2014学年第一批国家助学金1500元将于秋季学期开学后予以发放(注:国家助学金每年资助3000元/人,分上、下两学期发放,每学期1500元)。
3、所有需要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需要在
(1)、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续评申请表(见附件)
(2)、中山大学本科生公益活动申报表(见附件)
4、根据《关于调整奖助学金评选条件的通知》中“所有获奖获助学生都应有不少于50小时的公益活动经历”的要求,参评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自行申报公益时数,院系对学生自行申报的公益时数进行公示后予以确认。公益活动计算时间从2012年7月起,不足50小时的学生可先申请助学金(上交续评申请表和公益活动申报表),不足的公益服务时数可于秋季开学前补齐并填写《中山大学本科生公益活动申报表》,补交的公益活动申报表于8月12日前交至团总支办公室
5、按学校要求,所有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按要求提交一篇以“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为主题的征文,请按通知要求的主题、格式撰写,
6、所有需要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都请先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虽然第一批名额有限制,但后续名额下达后会再根据批次分配助学金名额。若下一学年想申请减免学费、缓交学费、临时苦难补助的同学,也请在
7、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续评申请表中的“上一学年”指大二学年,即2011年9月-2012年7月,“成绩排名”写综合排名,“申请续评”栏目填写“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写3000元,“获奖情况”“公益服务”“个人总结”等写大三学年情况。
8、公益活动申报表需由班长填写“班级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