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评选201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人:中国语言文学系
发布日期:2013-05-10
各学院、直属系学生工作部门:
为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和表现突出的毕业生,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奉献社会,为校争光,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决定在2013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五年制、七年制、八年制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
中山大学2013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五年制、七年制及八年制毕业生中符合条件者均可参评,不限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五年制、七年制和八年制学生在校期间曾连续四年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并至少有三次二等奖以上;四年制学生曾连续三年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并至少有两次二等奖以上;
(三)自觉遵守法纪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四)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国家有关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五)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实习成绩优秀,同时具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和毕业实习成绩的,以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为准;
(六)无故欠交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者,将不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5月20日—6月2日,学生在“优秀毕业生评选系统”(http://ecampus.sysu.edu.cn/appr/user/loginPage.htm,在学生处网站首页右下方有链接)中进行申请,如实填写、提交相关材料;
(2)6月3日—6月9日,院(系)在“优秀毕业生评选系统”上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将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处,同时将《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打印,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后交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备存;
(4)6月下旬学校完成评审工作,并公布最终结果。
四、奖励办法
学校将授予获奖学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联系人:龚婕,罗妙琪联系电话:39332202。
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