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关于开展2014年度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中国语言文学系
发布日期:2014-09-13
各位2011-2014级本科生: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4学年本科生助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4年通过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注:本次助学项目包括国家助学金和部分校级捐赠助学金项目,其余助学金项目(如:新鸿基、电装和新长城默克雪兰诺等助学金)仍会继续开展,具体评选安排将根据捐赠方要求另文通知。
二、工作程序
第一步
(一)9月15日之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陆系统申报并由院系审核相关信息。
学生: 经前期困难生数据库认定的学生,登陆系统进行个人信息的填写。(网址为:http://zhuxue.sysu.edu.cn/,注册→登录→个人资料填写→提交)。请于9月16日之前完成。 此次不打算申请助学金的学生,也要填写。
院系:各院系应以中山大学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为依据,组织本院系已经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登陆“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工作系统”进行家庭经济状况申报并根据学生提交的有关材料审核信息。院系将于9月16日审核学生个人信息,如学生不能在9月15日之前完成填写,将导致后续助学金项目申请无法进行。
原则:按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写学生信息,对不符或不实信息,院系将通知学生修改。学生可登陆系统,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即可更新信息。未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不能通过审核。关于人均收入,此前公布过“资助排名”、“困难生数据库”,请各位以个人的家庭经济调查表人均收入为准,在系统中进行填写。
第二步
(二)9月17日之前,请各位根据《院系拟资助方案》以及《各项助学金评选条件及要求》两份附件,提交相关的纸质材料与个人申请。
关于院系拟资助方案:1、为防止奖助学金在一个学生身上堆叠,更加均衡好院系的奖助工作,对将获得高额奖学金的学生,如学生原本有“有美助学金”、“易方达助学金”、“香港道德会助学金”等续评助学金,根据学生处的要求,院系将会从该生处拿出这些续评助学金名额,均衡到其它学生处。如一个学生将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原本有“有美助学金”,如果都给到这个学生,这个学生将获得至少8000以上的奖助,而“有美助学金”原本只具有资助性质,不代表四年非得资助同一个学生,因此将会挪出“有美”,用于其他学生。 当然,如果这个学生在符合两项条件的情况下,依然要申请“有美助学金”,而不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也将尊重学生意愿。
2、拟资助方案中,拟获得的奖学金与助学金,因暂未评出“国家励志”、“国家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等,表格所示的“拟获得奖学金”,不代表最终结果。院系在考虑时原则如下:A、按照各位本年度排名以及名额情况,依次列出有条件获得奖学金的人选,并在这个年级尽可能让受助人数最大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才能申请的奖学金只有盈峰励志、国家励志、以及澳洲校友三项。比如2013级前36名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共有8人,如这8人都申请国家励志,这个年级只有5个名额,因此肯定只能有5人获得,而若其中1人申请盈峰励志,则可以有6人获得。此方案仅为建议方案,最终视各位申请意愿以及评选结果而定。拟获得带有捐赠性质高额奖学金的学生,将暂时不考虑其他捐赠助学金。B、如果一个学生在名单中显示“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盈峰励志奖学金”、“澳洲校友奖学金”等,而这个学生并没有也不打算申请,学生可以不交材料。而其他有意向申请这三项的学生,也不用因此觉得这三项已经定给了其它同学,自己没有机会了。一切看最终大家报材料的情况,院系再作均衡,此次建议方案,院系只会考虑如何公正、公平,且让受助名额最大化。
3、表格中所示的“拟获得助学金”,也不代表最终结果,只是根据现有名额,进行的预分配。各位请注意:1、若想要资助到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生学生,现有的名额并不够。因此表格中如显示某学生将获得某项助学金,但该生今年并不需要,学生自己完成了系统填写个人信息,但在第二步、第三步都不操作也不提交材料即可。 2、一个学生对现有的助学金拟分配方案,觉得自己的经济条件可能需要更高额的助学金或者不需要如此高额的助学金,在第二步提交材料时按自己想申请的提交材料即可。 3、如果一个学生本年度已获得了当地政府奖助学金资助,且该资助能帮您解决本年度暂时的经济问题,我们建议您今年先不申请,以将名额给到更需要的同学。4、表格中所显示“新鸿基助学金”,不在本轮资助工作中,学生暂时不用申请,待第二批时再申请。
4、助学金统筹原则:统筹做好资助工作,做到应助尽助。助学金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中经济特别困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缓交学费、申请临时困难补助、通过贫困专项计划录取以及来自灾区的学生。
名额分配主要依据2013年该院系国家助学金总名额以及各院系截止至2014年9月10日报送学生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中“家庭人均月收入600元及以下”数据,并结合本年度校级捐赠助学金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5、关于如何准备纸质材料与个人申请
1、请对照《各项助学金评选条件及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一般包括申请表、个人申请书等。 各年级学生请注意新评与续评,材料是不一样的。新评是指14级新生,以及其它高年级学生从别的学生身上挪到的名额的学生。区分新评、续评的助学金有:有美助学金、易方达助学金、香港道德会助学金。
2、个人申请书的写法:每位候选学生需向院系提交一份500~1000字的个人申请书(纸质版,A4格式并手写签名)。“申请书”三个字居中第一行,抬头: 尊敬的×××(有美、易方达、香港道德会、培英、仲明几项,因资助的性质有公司,有个人,请按附件《各助学金资助方》这份材料捐赠方填写) 国家助学金不写抬头。 正文内容包括个人家庭经济情况的介绍,为何需要资助,资助将用于如何用途,今后如何努力回报社会等。
3、个人申请书与各项目申请表为必须交的材料,其它暂时无法准备的材料,可以于9月20日之前补齐。
在9月17日之前没有提交任何纸质材料者,视为不申请。
第三步:
院系根据学生申请材料,组织班级评议、院系奖助学金领导小组评议,公示后,并于9月19日向学生处上报《初评结果》。经学生处审核后,院系公布《初评结果》
第四步:
学生根据《初评结果》登陆系统完成助学金项目的申报,并审核每个学生的助学金申请,整理所有纸质材料上交学生处。学生需于9月24日之前完成系统申报,院系于9月25日之前完成系统审核、材料上报等。
注:“申请审核”具体操作为:登陆系统,选择顶栏的“学生申请审核”,进入学生申请审核页。在相应的学生前面的小方框内,点击“通过”,即可通过该生的助学金申请审核,该生才能完成助学金申请。“不通过”即学生申请信息审核不通过,该生不能获评该项助学金。
三、相关说明
1、根据评选捐赠方要求,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应积极参加公益活动,部分项目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的申请人。
2、《中山大学2014学年本科生助学金初评结果》纸质版须由院系学生工作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电子版请注明邮件主题“**学院/系2014学年本科生助学金初评结果”。
3、所有提交的材料应按项目汇总后,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提交至学生处。
4、各项助学金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发文为准。
四、材料提交方式
纸质版:(1)珠海校区:榕园四号335中文系学工办 (2)广州校区:中文堂306
联系人:柳老师 13726282342/020-84113111/07563668302/2311400707@qq.com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捐赠奖学金”将于9月17日左右公布院系初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