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总务处“关于做好2014年暑假飞在校生住宿安排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中国语言文学系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相关工作部署,毕业生于2014628日前离校;724日,部分学院(系)学生宿舍搬迁调整。为确保2014年我校学生宿舍住宿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着善待学生的办学理念,在保证在校生的学生住宿安排的前提下,学校可适当解决非在校学生的住宿问题。现将非在校生申请入住学生宿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在校生学生宿舍安排原则与收费标准
(一)宿舍安排的原则
依据我校学生宿舍房源情况,可适当安排以下几类非在校学生入住:我校滞留毕业生、免试研究生和提前进驻课题组的研究生、院系/机关部处组织的夏令营学员等。
(二)收费标准
    根据学校《收费管理工作小组决定事项的通知》(收费小组〔2013〕22号)规定,各类非在校生住宿的收费标准如下:
1. 我校滞留毕业生收费标准:自离校时间起第1-3天免费;第4-7天,4人间:30/.天,6人间:20/.天。此后按每隔3天增加10元递增,住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天。水电费均自理。
2. 我校免试研究生和提前进驻课题组的研究生收费标准:4人间:15/.天;6人间:10/.天。水电费均自理。
3. 院系/机关部处组织的夏令营学员收费标准:4人间:40/.天;6人间:30/.天。水电费均自理。住宿期限为71-85日。
二、非在校学生入住宿舍工作流程
(一)本校滞留毕业生、免试研究生和提前进驻课题组研究生的临时住宿安排
1.入住
1)实行一次性集体入住申请:有特殊情况需安排住宿的学生向所在院系辅导员提出住宿申请,且需无条件服从床位调整安排。学生所在院系于616日前,将《中山大学非在校生申请入住信息表》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总务处(校区后勤办)。总务处(校区后勤办)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将安排情况反馈给院系。
2物业公司/总务处(校区后勤办)根据审核后的非在校学生住宿名单及住宿费标准等进行收费并开具缴费单据。
3)学生凭借缴费证明到宿管员处领取钥匙、电卡、空调和电视机遥控器。
2. 退宿
学生退宿,由楼栋管理员对宿舍家具设施及水电缴费情况进行验收学生交还钥匙、电卡、空调和电视机遥控器等宿管中心确认退宿信息,并提交总务处备案。
(二)校内短期培训班(包括夏令营)学员及其他活动嘉宾的临时住宿安排
1. 入住:
1)院系等相关部门提前20个工作日将住宿需求函(附学生名单,包括姓名、性别、住宿时间、身份证号、付款方式)递交至总务处(校区后勤办)。
2)总务处(校区后勤办)审批后,进行宿舍分配,并将分配后的住宿名单发至相关院系和宿管中心/物业公司。
3)总务处(校区后勤办)根据住宿标准,核算上述人员住宿相关费用,开具住宿费缴费转账单。院系等相关部门凭缴费单据到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并将缴费证明交宿管中心/物业公司。
4)院系/学生凭总务处(校区后勤办)的回函到宿管中心领取钥匙、电卡、空调和电视机遥控器。
5)宿管中心/物业公司将宿舍实际住宿情况及缴费统计表报总务处(校区后勤办)备案。
2. 退宿:
学生退宿,由楼栋管理员对宿舍家具设施及水电缴费情况进行验收学生交还钥匙、电卡、空调和电视机遥控器等宿管中心确认退宿信息,并提交总务处(校区后勤办)备案。
三、4校区非在校生住宿申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南校区:梁珊珊,020-84113997cindy033@gmail.com
北校区:于娜布其,020-87330819305776102@qq.com
东校区:彭建灵,020-39332193 pjling85@mail.sysu.edu.cn
珠海校区:王进,0756-36680921961368807@qq.com
 
  
总务处
2014516
    (联系人:梁珊珊,马秀珍;联系电话:84113997
 
请有需要申请临时宿舍的同学,在6月11日(周三)前把个人姓名、性别、手机号、旧学号、新学号、原宿舍、住宿时段、住宿天数这几项信息发送至中文系公邮zdzwx@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学历+临时宿舍申请入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