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山大学普通话朗诵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中国语言文学系

各学院、直属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战略任务,切实提高普通话表达水平,为汉语走向世界、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中山大学团委、普通话教育研究中心决定共同举办首届普通话朗诵大赛,为校庆八十九周年献上一份特殊的贺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普通话,好声音;中国梦,五洲四海一家亲


 

二、  活动目的


 

(一)推广普通话,传递汉语之美。


 

(二)加强中大学子对普通话能力的重视,提升语言形象,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


 

(三)促进中外学生交流融合,营造国际化校园氛围。


 

三、  参与对象


 

中山大学在读学生,分中国学生组和外国留学生组。


 

四、活动内容


 

(一)报名方式


 

1、院系推荐:每个学院、直属系中外学生组各推荐1-2名或1-2队参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请填写院系推荐意见。推荐选手将直接进入初赛。


 

2、个人自荐:请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并提供个人录音文件(格式建议mp3),录音内容为:在国际汉语学院网站http://scsl.sysu.edu.cn上公布的规定朗读作品内任选一篇(规定朗读作品范围于1110日前公布于该网站)。经专家组评审后,确定参加初赛名单,1125日公布于国际汉语学院网站。


 

3、请于 1120前将报名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sysupth@mail.sysu.edu.cn。院系推荐人选还需将纸质报名表交至中山大学国际汉语学院104办公室(南校区东南区261号,紫荆园餐厅北边小红楼)


 

(二)比赛方式


 

1、赛制安排


 

本次大赛分中国学生组和外国留学生组。


 

1)中国学生初赛分三个赛区,东校区、珠海校区各组织一次初赛,分别选出前3名进入决赛;南北校区在南校区共同组织一次初赛,选出前5名进入决赛。


 

2)四个校区的外国留学生在南校区单独组织一次初赛,前3名进入决赛。


 

2、比赛形式


 

初赛分两个环节:


 

1)朗读规定作品(从规定的朗读篇目中随机抽取,限时4分钟);


 

2)朗诵自选作品(200-400字,限时3分钟)。 体裁限定:诗歌或散文。


 

决赛分两个环节:


 

1)朗诵自选作品(200-400字,限时3分钟)


 

2)普通话能力测试(随机抽题,读若干个易错词语和节选后的一篇规定作品,限时2分钟)


 

3、比赛时间


 

1)初赛:


 

东校区:1130


 

珠海校区:121


 

南校区:121


 

2)决赛:


 

时间:128


 

地点:南校区小礼堂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奖项设置


 

决赛分别设中国学生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外国留学生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另设最具人气奖各组1名。颁发奖品与证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5.评分标准


 

1)自选作品要求思想内容健康向上、催人奋进,有内涵、有创新、有意义。


 

2)普通话语音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


 

3)朗诵过程完整流畅、声音清晰洪亮,突出语言艺术特色;动作优美、舒展大方;表演合乎作品感情的要求;服饰与所要呈现的艺术形象相协调、有创造力。


 

4)精神饱满、朝气蓬勃;文明礼貌、仪容得体;上下场从容大方不造作。


 

五、组织机构


 

主办方:中山大学团委、中山大学普通话教育研究中心


 

承办方:中山大学国际汉语学院、中山大学学生会


 

 


 

联系人:彭芳


 

电话:84113107


 

 


 

                         中山大学团委


 

中山大学普通话教育研究中心


 

201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