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山大学普通话朗诵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战略任务,切实提高普通话表达水平,为汉语走向世界、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中山大学团委、普通话教育研究中心决定共同举办首届普通话朗诵大赛,为校庆八十九周年献上一份特殊的贺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普通话,好声音;中国梦,五洲四海一家亲
二、 活动目的
(一)推广普通话,传递汉语之美。
(二)加强中大学子对普通话能力的重视,提升语言形象,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
(三)促进中外学生交流融合,营造国际化校园氛围。
三、 参与对象
中山大学在读学生,分中国学生组和外国留学生组。
四、活动内容
(一)报名方式
1、院系推荐:每个学院、直属系中外学生组各推荐1-2名或1-2队参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请填写院系推荐意见。推荐选手将直接进入初赛。
2、个人自荐:请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并提供个人录音文件(格式建议mp3),录音内容为:在国际汉语学院网站http://scsl.sysu.edu.cn上公布的规定朗读作品内任选一篇(规定朗读作品范围于11月10日前公布于该网站)。经专家组评审后,确定参加初赛名单,11月25日公布于国际汉语学院网站。
3、请于 11月20日前将报名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sysupth@mail.sysu.edu.cn。院系推荐人选还需将纸质报名表交至中山大学国际汉语学院104办公室(南校区东南区261号,紫荆园餐厅北边小红楼)
(二)比赛方式
1、赛制安排
本次大赛分中国学生组和外国留学生组。
(1)中国学生初赛分三个赛区,东校区、珠海校区各组织一次初赛,分别选出前3名进入决赛;南北校区在南校区共同组织一次初赛,选出前5名进入决赛。
(2)四个校区的外国留学生在南校区单独组织一次初赛,前3名进入决赛。
2、比赛形式
初赛分两个环节:
(1)朗读规定作品(从规定的朗读篇目中随机抽取,限时4分钟);
(2)朗诵自选作品(200-400字,限时3分钟)。 体裁限定:诗歌或散文。
决赛分两个环节:
(1)朗诵自选作品(200-400字,限时3分钟)
(2)普通话能力测试(随机抽题,读若干个易错词语和节选后的一篇规定作品,限时2分钟)
3、比赛时间
(1)初赛:
东校区:11月30日
珠海校区:12月1日
南校区:12月1日
(2)决赛:
时间:12月8日
地点:南校区小礼堂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奖项设置
决赛分别设中国学生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外国留学生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另设最具人气奖各组1名。颁发奖品与证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5.评分标准
(1)自选作品要求思想内容健康向上、催人奋进,有内涵、有创新、有意义。
(2)普通话语音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
(3)朗诵过程完整流畅、声音清晰洪亮,突出语言艺术特色;动作优美、舒展大方;表演合乎作品感情的要求;服饰与所要呈现的艺术形象相协调、有创造力。
(4)精神饱满、朝气蓬勃;文明礼貌、仪容得体;上下场从容大方不造作。
五、组织机构
主办方:中山大学团委、中山大学普通话教育研究中心
承办方:中山大学国际汉语学院、中山大学学生会
联系人:彭芳
电话:84113107
中山大学团委
中山大学普通话教育研究中心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