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公医办:关于2013年度在校全日制大学生继续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通知
发布人:中国语言文学系
发布日期:2013-06-17
通知详情见“我的中大”:
http://ecampus.sysu.edu.cn/zsuoa/info/infoShowAction.do?method=getInformation&id=8a9080023f1c4900013f50036a0b248e
请注意的是:根据广东省相关文件要求,在校全日制大学生(本科生、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均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年度为2013年9月1日到2014年8月31日。参保学生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医疗保险(即广州校区学生参加广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珠海校区学生参加珠海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013年度参加广州市医保的学生,每人的医保费用暂定100元/年(广州市医保局新的个人缴费标准文件正在审核中,待新标准确定后多退少补)。参加珠海市医保的学生,每人的医保费用100元/年,如省市有新文件规定,以新文件调整为准。正常参保学生的医保费从学生本人用于学校代扣代发的银行账户中与学费一起代扣。请学生务必于2013年8月1日前确保银行账户内有足够的金额划扣。
在校生因有其他医疗保障而不愿续保的,需在2013年6月28日前提交不参保确认书(见附件)(确认书除本人签字外,还需经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逾期不提交者均默认为参(续)保,学校统一组织参(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