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开展2013年困难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中国语言文学系

本科各班级:

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山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现面向本科生(非毕业班)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为下一学年的资助工作做好准备。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认定对象:

全系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2012级、2011级、2010级)

2013级新生入学后另行认定。

二、工作机构设置

1、中文系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包括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

组长:范元办书记

副组长:李炜主任、林岗副主任、林华勇副主任、罗燕副书记。

组员: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

2、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班级认定的申报、评议工作。

组长:年级辅导员

副组长:班主任、班长

成员:生活委员、其他学生代表四名。

三、工作安排

今年需申请困难认定的同学,请按以下流程办理:

1425前,学生自行办理《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山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表》及相关困难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表和相关困难证明可以用上一年分的)。

2428前,学生申报及班级评议。

1)、425前,各班民主推选四名普通学生代表与班长、生活委员组成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并将名单在班内公示;

2)、425前,学生将《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山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表》(附件12)及相关困难证明提交各班班长。各班班长务必做好学生隐私的保护工作。

3)、427前,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情况,结合其在校日常消费状况和所获资助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初步认定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困难程度和需资助程度进行排序。

4)、428前班级评定小组组长填报《中文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并连同学生提交的相关纸版申请材料,《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山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表》(附件12)及相关困难证明至中文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356前,院系复审。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核各年级初审结果,将认定结果在院系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重要提示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要求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600元(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具材料),只有参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才能申请2013-2014学年的助学金项目。澳生同学如有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亦可参与本次认定,申请程序同本通知安排。

2、学生需实事求是,如实提供家庭情况,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学校将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核定,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获助资格。

3《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请用打印版本,签名处必须手填。如有两页,请务必双面打印。

 

 

中文系团总支

2013.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