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加强201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中国语言文学系
发布日期:2013-03-26
教务〔2013〕27号
关于加强201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
(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
本科生毕业论文(含毕业设计,下同)是本科教学阶段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与创新、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鉴于2013届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已陆续开始,请各单位继续加强对毕业论文的全面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的写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山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有关规定》,组织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做好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指导、过程检查和成绩评定工作。每位指导老师所指导的毕业论文原则上以6~8篇为宜。
二、各单位请参照《中山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印制规范》,并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相关细则,指导应届毕业生按规范进行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封面、开题报告、过程检查情况记录表、答辩情况登记表等表格材料,请从“教务处网站——教学实践——毕业论文——表格下载”处下载。
三、经院系教学负责人和指导老师审核同意,非主修外语专业的本科生在不影响毕业论文写作质量的前提下,可使用外语撰写毕业论文,需附上1份详细介绍本论文创新点、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等方面的论文概述(中文,不少于1500字),并参加本学院组织的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学院答辩小组对论文质量和成绩评定进行审核和把关。
四、各单位应按《中山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相关的组织工作。各单位及指导教师应在每年的5月15日至25日之间进行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学校将对各单位毕业论文的管理和答辩工作进行抽查。各单位应于5月8日前将答辩的具体安排报我处备案,以便校领导和相关专家旁听。
五、各单位可从本单位的教学业务费中支取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相关费用,其标准按每生30元计。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3届本科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人数做好核算和支取工作。
联系人:植慧仪 张尚武,电话:39332169。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教学毕业论文△通知
抄送:医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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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教务处 2013年2月27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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