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届毕业生解约流程
发布人:中国语言文学系
发布日期:2013-11-04
为维护正常的毕业生就业秩序,营造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诚信的签约就业环境,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原则上不得变动。因特殊原因确需重新签约的,须按照以下流程办理手续。
1.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上下载《毕业生解约申请表》(见附件 )。
2.院系审核毕业生的解约申请是否合理,并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可以受理的情况:
(1)专业不对口;
(2)到生源地就业,到西部、基层就业;
(3)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及国家重点加强部门工作;
(4)用人单位提出解约。 以下情况不受理:
(1)已与用人单位签约,无故不报到的;
(2)相同行业、类似岗位性质之间解约。
3.就业指导中心解约受理时间为
4.就业指导中心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开会讨论。
5.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毕业生可与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协 议的手续。
6.完成上述手续后,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原接收单位退函、新接收单位接收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交回原已签署的协议书一式四份。
7.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签署同意变更就业方案批准意见。
8.签署解约承诺书后领取新的协议书,办理新的签约手续(办理手续的时间为每周三、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