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18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18年港澳台研究生
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关于做好2018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2018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报考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专科毕业后在报考专业工作2年或2年以上)。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相关专业工作6年或6年以上)。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除招生专业目录上明确注明只招收全日制或只招收非全日制(兼读制)硕士研究生的院系和专业外,其他院系和专业均可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硕士研究生,考生报考前可与相关招生院系联系,了解具体情况。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基本分数线
博士研究生:应试科目中外语成绩不低于4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80分。
硕士研究生:应试科目中外语成绩不低于4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210分。
2. 我系不接受调剂生。
三、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在复试期间须携带以下材料到中文系研工办(中文堂406室)进行资格审查: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学生证)、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四、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总分等于初试总分,初试与复试权重各占50%。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以笔试和面试为主,原则上应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组成。
1.专业课笔试(占复试总分的20%)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与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占复试总分的20%)
考试形式:笔试/面试,具体方式由各招生专业自行确定。
3.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占复试总分的60%)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 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考核,或考核分组进行,分组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
b. 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达到复试总分60%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复试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复试成绩。
2. 各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政审不合格者。
六、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5月18日上午10点前至中文堂406(研工办)完成审查。
2.复试时间、地点:
1)笔试:5月18日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中文堂304。
2)面试:5月18日上午11点30分,中文堂601。
七、信息公开
复试工作结束后,中文系将在网站公布各专业复试结果。
八、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九、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工办(中文堂406)
电话:020-84113323
邮箱:zhangshuhua0314@163.com
(二)申诉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工办(中文堂406)
电话:020-84113323
邮箱:zhshuh5@mail.sysu.edu.cn
(三)监督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国语言文学系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