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申请撰写毕业论文须知

发布人:中国语言文学系

 

一、申请撰写毕业论文条件:
  1.已获得本科段七科以上(含七科)合格证书者,方可申报。

  二、申报时间:
  1. 每年两次,5月份一次,10月份一次,过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及查询:

  1.申报撰写论文的学员,先购买一本《论文写作指南》(外地学员可汇款10元购买),根据《论文写作指南》上的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本科段七科以上合格证复印件一份;准考证复印件两份;申报表一式两份,学员在《论文写作指南》中,只能选择一位导师和一个论题,多选不予安排。论文指导费:640元 

  2. 外地学员可将上述申报材料邮寄及论文指导费汇款至:
  广州市中山大学中文刊授中心  负责人收,  邮编:510275

  3.指导老师以通信或Email方式与学员联系,学员申报表的通信地址要填写详细,以免收不到老师的来信而耽误时间。

  4.学员将材料及指导费寄来后,5月份申报的在6月底、10月份申报的在11月底,指导老师会写信与学员联系。学员尚未收到指导老师的来信,请打020—84113113查询。

  5.论文答辩结束后,我办会将论文成绩上报给省自考办,并由指导老师将论文成绩通知单邮寄给学员(查询成绩请与指导老师联系)。办理毕业证书的学员(不一定凭成绩通知单),可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   
 

                     
                  
                               中山大学中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