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24年 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人:jiangrt

     

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以下简称“中文系”)建立于1924年,是中山大学历史悠久的院系之一。先后在此任教的著名教授,早年有傅斯年、郁达夫、成仿吾、顾颉刚、赵元任、罗常培、鲁迅、郭沫若、钟敬文、陆侃如、冯沅君、王力、岑麒祥,晚近有容庚、商承祚、詹安泰、方孝岳、董每戡、王季思、冼玉清等。自建系以来,中文系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布局合理,发展迅猛,影响日益扩大。2000年中文系获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10个博士点、11个硕士点,包括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文艺学、民俗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国际中文教育多个方向,及1个博士后流动站(中国语言文学)。其中,中国古代文学学科获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中国语言文学获评为广东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2004年,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被评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领百粤风骚开一园桃李,揽九天星斗写千古文章”,正是中山大学中文系历史的凝聚和品格的写照。

中文系的人才培养目标是:既要培养一流学者,也培养具有崇高的国家民族情怀和时代使命感、在各行各业能够胜任中文等基础性、创造性工作的优秀人才。中文系202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中文系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一、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5.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外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英语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

②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550(含)以上;

③GRE成绩310分(含)以上;

④TOEFL(IBT)成绩90(含)以上;

⑤雅思(A类)成绩6.0分(含)以上;

⑥GMAT成绩640分及以上;

⑦英语专业考试(TEM)四级或八级合格;

⑧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5合格。

2)俄语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专业俄语四级或八级合格;

②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B2及以上。

3)日语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专业日语四级或八级合格;

②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1及以上。

4)德语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专业德语四级或八级合格;

②德福(TestDaF)通过四级及以上;

③德国高校外国申请者入学德语考试(DSH)2级及以上。

5)法语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专业法语四级或八级合格;

②TCF或TEF达到B2级及以上;

③DELF-DALF达到C1级及以上。

6)各语种具有相应外国语专业本科学历或在以相应外国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

6.《中山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经核查发现提供不实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已注册就读的取消学籍。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2024年博士研究目录》(网址: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doctor)。以“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为3年。保留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三、招生类别及人数

我系不招收学术学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

《中山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我系2024年的招生计划数,包含了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招生人数(请见《中山大学2024年已招收免试博士生单位的招生计划使用情况统计表》),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

四、报名程序,

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11月(具体时间参见“2024年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公告”)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oldgms.sysu.edu.cn/web/DcrRegistered.html),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无须缴交。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提交纸质材料。

网报成功后,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申请资料寄(送)达中文系,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6)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护照)。

9)学生证复印件1份(往届生无需提供)。

10)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体检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11)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包括已发表论文、获得的专利及学位论文等。

12)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同时将材料1、2、4-12的扫描件合并为1个PDF文档,发送至:zwxygb@mail.sysu.edu.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报考导师-考生姓名-报名材料”。PDF文档大小不超过30.0M,PDF文档命名为“报考导师-考生姓名”。文档首页注明考生编号、报考二级学科方向、报考导师、姓名,并附标注了材料名称及相应页码的目录,其余各页标注页码。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我系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 纸质版邮寄或直接递交至: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135号中山大学中文堂404室  江老师收  邮编 510275

注: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材料审核

我系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于202312月中旬我系网站公示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人不可参加后续的综合考核。

六、综合考核

1.报到及资格复审

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按时报到,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我系复审:

1身份证原件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供),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

凡未提交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2.考核

我系成立综合考核专家小组,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并对申请人进行考察。综合考核主要是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综合考核由外国语、业务课及综合能力3门考核科目构成。外国语考核的成绩满分为100分,业务课考核的成绩满分为200分,综合能力考核的成绩满分为300分。3门考核成绩加总为综合考核成绩,总分满分为600分。

外国语及业务课的考核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

综合能力科目考核统一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

1)笔试

笔试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由我系统一组织,笔试包括外国语及业务课的考核,笔试时间为2个小时,内容涵盖报考学科(方向)的基本理论知识以及从事学术研究所需要的方法论基础知识等,笔试按所报二级学科分类进行考试。

参加笔试须携带身份证。

2)面试

由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面试的具体实施,考核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其中一名担任组长。安排秘书负责面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考核小组成员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面试顺序在面试前随机方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回答考核小组的提问。

面试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学科专家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综合考核初拟于20241月上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取

1.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非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分导师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报考该计划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中文系官网进行公示。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笔试或面试者;

2)外国语成绩低于60分,业务课成绩低于120分,综合能力成绩低于180分,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360分,有以上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3.不接受破格申请。

4.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系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改报志愿。

5.如我系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二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系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6.中国古代文学方向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总成绩前4名进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储才计划”。

八、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果经我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考核结果将在我系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网址https://xxgk.sysu.edu.cn/article/302)。

博士研究生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均参照本简章执行。

本简章由中文系负责解释。

本简章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山大学中文系江老师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135号中山大学中文堂404室,邮编 510275

电话:(020)84111031

材料接收邮箱:zwxygb@mail.sysu.edu.cn

联系邮箱:jiangrt@mail.sysu.edu.cn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访问我系官网,网址https://chinese.sysu.edu.cn/cat/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