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约丨《汉语语言学》集刊

稿件来源:汉语语言学(微信公众号) 发布人:Huang
111

 

《汉语语言学》稿约

 

《汉语语言学》是由中山大学中文系主办的语言学研究集刊,主要发表汉语本体的学术研究成果,也发表语言学及语言学交叉学科基础性、前沿性、应用性的学术研究成果。本刊每年两期,于6月、12月出版。现面向国内外专家学者征稿,谨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刊欢迎汉语、民族语、汉外比较等原创性论文,尤其欢迎语言描写、比较、解释、研究综述等方面的文章。一般稿件篇幅控制在15000以内,特别约稿和对重大问题具有深度研究的成果可控制在20000以内。
 
二、本刊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制。拟用稿件的修改意见由编辑部转达作者。审稿期一般为三个月,审稿期内论文请勿投他处。三个月后如果没有接到编辑部通知,作者可以咨询编辑部或自行处理。
 
三、稿件内容包括题目、署名、摘要(300字以内)、关键词(3-6个)、正文、注释,项目、基金资助论文请在首页以注释形式标注,说明项目名称、编号。文末(具名文档)请注明作者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称、学位、主要研究方向)和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
 
四、投稿时格式不限,以行文清晰方便审阅为要,若采纳请参照《中国语文》体例。
 
五、来稿请从本投稿平台(www.iedol.cn提交电子文本,分别使用wordpdf格式上传,匿名和具名各一。
 
六、文章刊发时,如需注明通讯作者,请事先声明。在本刊公开发表作品,即视为作者同意将作品通过本刊上传至相关索引数据库及网站使用。
 
本稿约长期有效。
 
通信地址:510275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中文系《汉语语言学》编辑部。
联系邮箱:
    clsysu@mail.sysu.edu.cn
 

 《汉语语言学》编辑部

 

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