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汉语教师志愿者派出手续办理流程
由中山大学中文系派往海外任汉语教师志愿者的同学,需仔细阅读《汉语教师志愿者管理规定》,并在派出前按以下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一、《中山大学研究生长期出国(境)申报表(180天及以上)》,需导师签意见后,到系里签署行政领导意见和党委意见,再交到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盖章后,复印一份交回中文系。
二、“个人声明”及 “紧急情况联系信息” (阅读 《中山 大学研究生出国 (境)注意事项》后填写)一式三份,学生本人自留1份,提交所在院系及研究生院各1份。
三、《党员出国(境)保留党籍申请表》(党员填写)一式四份,需先签署好党支部意见,再由系里党委签署意见。回国后,需填写《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审批表》。预备党员注意,回国后的预备期从恢复党籍当天重新算起。
四、《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一式两份
五、《乙方亲属担保协议书》一式三份
六、担保家长户口(含户主页)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七、《亲属声明》一份
八、《学生声明》一份
九、《知情书》一份 (应届毕业生填写)
十、汉办派出证明(中文版)或孔子学院邀请函(中文版)复印件一式三份
以上4-9项材料,学生、家长签字后扫描成pdf文件并以“姓名+学号+文件名”命名,再将所有pdf文件统一放入以“姓名+学号+志愿者派出材料”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后发送至辅导员邮箱27763458@qq.com。纸质版需于派出日期前两周内交至中文系402学工办,中文系会出具同意派出函,并送至中山楼国际合作交流处孔子学院办公室,由国合处办理审批手续,再通知外派志愿者取回相应材料。
此外,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完成国家汉办培训后需回校参加行前教育活动。
另:附件中附有关于研究生出国(境)管理规定以及出国期间奖助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请大家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