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2016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干事的通知

发布人:中国语言文学系

各位中文系本科生、研究生同学:

   为更好的发挥学生在校园文化中的作用,鼓励学生干部、干事积极组织与参加各类学生活动,服务广大师生;促进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升中文系学生活动的整体水平,中文系团委将进行2015-2016年度的优秀学生干部、干事评选表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评选分为优秀学生干部学生活动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干事三类。

各类评选的申报条件请参看附件《中文系优秀学生干部(干事)评选办法》

 

二、        评选时间范围

2015年8月22日至2016年6月1日。参加评选的学生任职需在此时间段内,若在任职期间,因交换或其它不可抗拒事由而使任期中断(中断前工作必须满半年以上),院系可综合评定该干事的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其评选资格,申请者需附相关任期说明材料。

 

 

三、        评选名额

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干部总数的10%推荐;学生活动积极分子按学生干部总数的5%推荐。(中文系2015年度学生干部总数为152人,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15人,学生活动积极分子评选8人。)

优秀学生干事按学生干事总数的10%推荐。(中文系2014年度学生干事的总数为113人,既优秀学生干事评选11人。)

计算方法:名额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个位。

    说明:系团委将根据各党支部、团委委员、各团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各年级班委、中文系官方微信新闻中心、啦啦队等各兴趣小组的八个类别的基数,结合实际申报情况,按以上比例进行名额均衡。

四、        评选程序

1、优秀学生干部、学生活动积极分子提交《优秀学生干部(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成绩单及其它证明材料至所在组织负责人(各党支部支书、团委组织委员、各团支部支书、学生会主席,各班班长、各队队长等,各组织主要负责人如申请,申报表本人保留)。学生干事提交《优秀学生干事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成绩单及其它证明材料至各部门部长、团委组织委员、各队队长/副队长)。

2、各组织负责人、各部门部长对申报情况进行整理与审核,填写“所在组织意见”,同时将学生个人《优秀学生干部(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优秀学生干事申报表》的电子版、纸质版交指导老师。此外,将对应的《优秀学生干部(活动积极分子)》汇总表》、《优秀学生干事汇总表》按照推荐顺序填写,并将电子版交指导老师。

3、如一个组织多人申请,各组织可根据需要进行互评,确定推荐顺序,具体参见《中文系优秀学生干部(干事)互评细则》。组织互评的学生组织,请填写汇总表“互评结果”一栏,否则不填写。

4、指导老师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审核,并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五、        评选工作原则

1、中文系成立优秀学生干部评审工作小组,具体组成如下:组长由系党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为系团委书记与副书记,成员包括各组织主要负责人。

2、各组织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认真,严格按照评选程序,确保推荐质量;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评选资格;

3、当一个学生担任多种角色时,以学生申报表上申报的角色为准,其它角色作为辅助材料,一个学生只能提交一份申报表;

4、当选的学生由中文系颁发荣誉证书,张榜表彰,并记入本人档案。

 

六、        评选工作要求

1、时间要求:6月2日前个人提交申报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成绩单及其它证明材料至各组织主要负责人处,其中《申报表》文件名格式为“所在组织+所在部门+姓名”; 6月5日前各组织负责人汇总后,将本组织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以及汇总表电子版交指导老师; 6月9日之前评审工作小组完成评审与公示;6月15日之前颁发证书,张榜表彰。

2、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时。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评选资格。各组织汇总材料后,需认真审核并在《申报表》上签字完整。电子版材料需以一个学生组织为单位汇总所有材料上交至指导老师。

提交材料前,请认真阅读《中文系学生干部(干事)评选办法》、《中文系学生干部(干事)互评细则》以及相关附件,如有疑问,请联系指导老师。

3、指导老师联系方式

珠海校区:联系人:柳老师   联系方式:0756-3668302 邮箱:2311400707@qq.com  地点:中文系珠海校区学工办

南校区: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方式:020-84113111 邮箱:zdzwx@qq.com地点:中文堂402

 

中文系团委

2016.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