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14-2015学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文系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14-2015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研院〔2015〕82号),为细致、公平、公开地做好我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仔细查看,并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
一、申请资格
1、除2015级研究生(硕一、博一)、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不参加外,我校学制内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全日制在职研究生仅可参评“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科学学位研究生和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评奖推荐名额不分开下达,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评奖推荐名额不分开下达。本学期未注册的研究生不能申请。
2、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奖学金。
3、已获得我系2014-201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的研究生,不参评本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4、获得院系推荐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的研究生,若在学校评审中落选,可获得“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不占院系“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名额。全日制在职研究生、享受“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获奖者仅颁发荣誉证书。
5、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 参评年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2) 未能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或未通过考核(包括未能参加系里要求参加的活动和讲座的);
(3) 有必修课成绩不合格或选修课成绩不及格。
二、参评奖项、名额、要求
1、此次奖学金评审需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平台(http://ecampus.sysu.edu.cn/schships/)操作,并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网络申请时提到的论文发表情况、参与科研活动情况、获奖情况、任职情况等都需要提交纸质版证明材料,其要求如下:(1)、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2)、本次评选的参评时段是2014-2015学年度,所有发表的论文、参与科研活动、获奖、任职等都在在参评时段内,不在参评时段内的证明将不予采纳;(3)、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文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不可提交录用通知;(4)提交发表论文复印件时,需复印发表全文,并附期刊封面和目录。(5)、科研成果等情况请到教育管理系统,“学位管理”--“学生科研成果”栏目填写,填写后本申请表会显示相关信息,请在你需要选择的项目前打√。
2、我系学生可参评奖项包括:中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时代地产奖学金和光华教育奖学金,评选要求及名额见附件,申请受理时间:即日起至10月6日。
3、纸质版材料请按网络申请系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整理好,用文件夹或信封装好,连同申请审批表一起提交至中文堂一楼“团总支”信箱,同时发送申请审批表电子版至zdzwx@qq.com,邮件主题和申请表文档名请务必注明年级、学生类型(硕士或博士)、姓名。迟交、漏交、或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材料不接受补交,请各位注意截止时间,提交材料时注意检查好材料的完整性,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审批表不超过2页,需双面打印,所有签名部分手写签名;
2、请在申请审批表表中有条理地描述个人申请情况,如发表论文情况(第几作者,期刊名称,卷期号,SCI等收录等)、任职情况、获奖情况、志愿服务情况等;凡是评选条件中有论文要求的,均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不是导师的,不予采纳);
3、成绩写成绩单上所有科目成绩,平均分是各个修习科目算数平均分,教务员签章请406室研工办王河江老师签名;
4、导师意见内容要如实、全面填写,不可只写“同意推荐”。推荐人必须为本人导师,推荐意见可以打印,但签名必须手写。教研室意见不用填写(这部分可以先留空,待院系确认推荐选人后再给导师签字)。
5、所有材料装订成册、申请审批表放在首页。每位同学最多申请两个奖项,如申请两个奖项,请用铅笔在申请表右上角注明申请意愿排序。如(1)优秀学生奖学金(2)时代地产奖学金。
6、以上通知中所有提到的资料和申请表格请见附件
中文系团总支
201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