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位中文系同学:
根据学生处相关通知,现将“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结合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要求,充分挖掘展现我校大学生成长成才、拼搏进取的感人事迹,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现决定开展中山大学第二届“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获得国家资助(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我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上届活动中已获评学生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三、评选程序
(一)提交申请:即日-6月10日。
本次评选由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以院系为单位收齐材料后统一提交到学生处助学贷款科,参加评选的学生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中山大学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1);
2、个人事迹材料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详细要求见附件2);
3、个人相关照片(电子版,详细要求见附件2)。
(二)专家评审:6月下旬
由学生处组织专家对入选学生的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中山大学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
(三)公示:7月上旬
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表彰嘉奖
学校将对获奖同学予以表彰和奖励,并择优推荐获奖学生参加“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http://www.xszz.cee.edu.cn/tongzhigonggao/2015-03-17/2186.html)。
五、提交方式和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要求下载并填写相关材料,于6月10日前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纸质版:中文系团总支办公室(中文堂306室A)
电子版:zdzwx@qq.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国家资助助我飞翔”
2、请各位获得过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同学积极申报,获得资助的时间不限。
3、如获评优秀学生典型,在综合测评时可按校级奖励加分。
4、附件下载地址:http://xsc.sysu.edu.cn/zh-hans/node/391
5、联系人:肖老师、柳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3111,0756-3668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