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关于做好2014级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中国语言文学系

1.老生如果需要新加入《困难生数据库》,请于8月27日之前补交材料。包括《困难生认定表》以及经济证明各一份。6月初已经组织过一次,当时申报的已经加入数据库,8月27号之后公布各年级最终的《困难生数据库》 2.数据库一旦确定,本年度如经济状况无明显变化以及其它特殊情况,学生不能随时提交申请加入数据库。 各学院、直属系: 为做好我校本科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请各院系认真做好2014级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数据的报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应按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规范程序,认真做好我校2014级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教育学生诚实守信,在认定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予以相关处分。 二、各院系应将港澳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列入院系助学工作范畴,对于港澳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可在参照内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三、工作程序 1、201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山大学本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及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至所在院系; 2、各院系新生辅导员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初步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按困难程度和需资助程度进行排序; 3、院系召开学生工作会议集中讨论新生辅导员提交的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 4、对通过院系学生工作会议讨论后的名单在适当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5、经公示无异议后,新生辅导员组织201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中山大学新生家庭经济状况申报系统”进行填报(网址为:http://zhuxue.sysu.edu.cn/),并对信息进行审核。 注:辅导员应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填写系统中的各项信息,并结合学生提供的有关材料对信息进行审核。报到前已申报家庭经济状况的新生应对信息进行复核,如填报有误,修改后重新提交即可覆盖原信息。 6、经院系审核后,从系统导出相关信息并填报《中山大学2014级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参见附件),于2014年8月27日前将盖章后的纸质版交至东校区行政楼A109学生处助学贷款科,表格电子版发至邮箱zhuxuejinxiangmu@163.com(注明邮件标题“**院/系2014级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7、学生处审核有关数据并发还各院系,院系复审校对后将数据反馈到学生处,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为2014级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8、请各院系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摸查统计工作,按时上报有关数据。本数据库将作为2014—2015学年开展本科生助学工作的基础数据,为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以及学生境外游学资助项目等的评定提供依据。 联系人:潘云智,联系电话:020-39336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