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学年研究生奖助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中国语言文学系

各位中文系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办法》、《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2014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4级新生外的学制内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不含留学生、港澳台生、委托培养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

二、评审原则

1. 2013学年获得奖助金的研究生,经考核符合受资助条件的,继续享受2014学年度奖助金。2013学年未获奖助金的部分优秀2013级硕士研究生,符合《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申请条件的,经由个人申请、院系考评后,可获得2014学年度奖助金。

2.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的文件精神,2013级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和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奖助金;凡已明确不招收应届毕业生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奖助金。

3. 2012级的三年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名额不再增加。因考核不合格被取消第三学年奖助资格的,院系可按评选程序从本年级未获奖助资格学生中择优替补。

4. 获奖助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如处于休学期间,其奖助资格保留,复学后个人可提出按休学时间顺延发放生活津贴的申请。

被取消入学资格及退学的奖助类研究生,其奖助名额不能替补。

5. 获得硕士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的学生,免交2014学年度学费,并按原生活津贴标准(400/月)发放8月份生活津贴;未获得硕士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的学生仍按原标准缴纳学费。自20149月起,学校将对所有学制内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放国家助学金,金额为500/月。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的学生,今后不再发放原生活津贴(400/月)。

三、2013级硕士研究生新增奖助名额

1.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助金增加名额是该培养单位可参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数的20%;专业学位和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助金名额是该培养单位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因此,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增名额为11人,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新增名额为4人。见附件一、二。

 

2. 2012级硕士研究生中的硕博连读资格生奖助金新增名额指标单列,即此次评选的奖助金新增名额不包括因获得硕博连读资格而享受奖助金的新增名额。

四、工作安排

1. 1. 请各位申请的同学于826下午5点前提交打印版《2013年研究生奖助金申请用表》(见附件三、四)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见附件五)至团总支办公室。申请表需填写好成绩、导师意见和研工办意见(其中成绩为截止之日前已出所有课程成绩,将根据各位成绩计算加权平均分,申请表成绩栏需教务员签字盖章),申请表中所提到的获奖经历、公益活动经历等,其获奖或参与活动证明需作为佐证材料与申请表一同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需盖好最后一个章,即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公章。如开学时已提交,则无需重复提交,只需在申请表左上角铅笔标注“已提交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申请表电子版请发送至中文系团总支QQ邮箱:zdzwx@qq.com

2. 对原已获得奖助金,本次考核被取消下一学年度奖助金的研究生,须签订《中山大学非奖助类研究生合同书》一式三份(见附件六),于826前交团总支。

3我系将根据提交材料的同学情况,综合其成绩、家庭情况、日常表现和同学评议情况严格评审,并于95前在中文系网站公示拟获评名单,最终获评名单以研究生院公示为准。

 

团总支联系电话:8411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