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文系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12-2013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研院〔2013〕65号),为细致、公平、公开地做好我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仔细查看,并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
一、申请资格
1、除一年级研究生(硕一、博一)、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不参加外,我校学制内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全日制在职研究生仅可参评“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科学学位研究生和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评奖推荐名额不分开下达,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评奖推荐名额不分开下达。
2、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奖学金。
3、已获得我系2012-201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的研究生,不参评本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囯奖推荐名单拟于
4、获得院系推荐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的研究生,若在学校评审中落选,可获得“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不占院系“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名额。
5、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 参评年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2) 未能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或未通过考核;
(3) 有必修课成绩不合格或选修课成绩不及格。
二、我系参评奖项、要求及名额见附件,申请受理时间: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审批表需双面打印,所有签名部分手写签名,填写模板见附件;
2、请在申请审批表表中有条理地描述个人申请情况,如发表论文情况(第几作者,期刊名称,卷期号,SCI等收录等)、任职情况、获奖情况、志愿服务情况等;
3、成绩写成绩单上所有科目成绩,平均分是各个修习科目算数平均分,教务员签章请402研工办王河江老师签名
4、需填写导师意见并签名,其中导师意见内容要如实、全面填写,不可只写“同意推荐”。推荐人必须为本人导师,推荐意见可以打印,但签名必须手写。教研室意见不用填写。
5、所有材料装订成册、申请审批表放在首页。每位同学最多申请两个奖项,如申请两个奖项,请用铅笔在申请表右上角注明申请意愿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