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人:中国语言文学系

中文系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院〔201364号),为细致、公平、公开地做好我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仔细查看,并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
一、评选背景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自2012年起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和今年的工作安排,学校启动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国家下达我校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研究生186人,硕士研究生305人。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万元。
根据国家文件精神,我校按四条原则向各培养单位下达评奖推荐名额:(1)各培养单位的研究生规模;(2)近三年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培养质量;(3)向基础学科和亟需学科或研究领域倾斜;(4)设置培养单位保底名额。各培养单位的推荐名额应向基础学科和亟需学科或研究领域倾斜,上报的推荐名单中应有学校倾斜支持的基础学科和亟需学科或研究领域的学生。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评奖推荐名额分开下达。除个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评人数不超过10人的培养单位外,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评奖推荐名额不得打通使用。鉴于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数量偏少,因此不单独下达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评奖推荐名额。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与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评奖推荐名额比例,由相关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根据学校安排,我系今年可推荐名额如下:博士研究生4人,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5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人。
二、申请资格
1、除一年级研究生(硕一、博一)、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不参加外,我校学制内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也有资格参评)。
2、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研究生提交的参评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1.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2.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3.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1)文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2)理工科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3)医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 参评年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2 未能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或未通过考核;
       3 有必修课成绩不合格或选修课成绩不及格。
      四、评选程序
       1 学生本人自主申报
     1)学生自主申报时间为201310813日下午2130前;
     2)请有意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同学按要求认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在申报时间内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交至中文堂306团总支办公室申请审核表的电子版也,邮件主题注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附件表格请按中文系-年级-硕士/博士-姓名格式。于同一时间前发中文系公邮zdzwx@qq.com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
    1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相关文件规定,我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院系领导、长江学者、珠江学者、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2 1014日,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开会讨论并公示初评推荐名单。
       3 101817:30前,上报初评名单并提交相关材料。
       411117:30前,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五、注意事项
     12013年度指2012-2013学年度,发表的文章和其他获奖及参加活动证明需尽
    量在这个时间段内。
     2、提交参评的论文须附交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的复印件,其他学术活动、
     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社会活动、公益服务等请提供相应证明
     3申请审批表中推荐人意见一栏一般由导师填写。
     4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凡是国奖、捐赠类奖学金因差额评
     审而淘汰的同学均可获得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不占学校按照5%比例下达的
    获奖名额)。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其他类捐赠奖学金不可兼得。
     6、因评审程序安排紧凑,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逾期不候。如有可参评的材料来不及准备,可先将提交材料情况填写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用铅笔在备注一栏写明未提交,并于1014日中午12点前交至中文系306团总支办公室,如未能按时提交材料,或发现提交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获评资格。
 
如有疑问,请联系肖思诗老师                13416133634
                 研究生助理辅导员程肖力   13726289544
 
     附件:中山大学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012/UploadFiles/2013/10/2013100804085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