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2013学年度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金评审 工作安排

发布人:中国语言文学系

中文系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办法》、《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我校《关于2013学年度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现将2013学年度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金考核、评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助金评审原则

1. 2012学年已获得奖助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经评审考核符合受资助条件且通过中期考核的,继续享受2013学年度奖助金。第一学年未获得奖助金的部分优秀2012级硕士研究生,经由个人申请、院系考评、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可获得2013学年度奖助金。

2.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的文件精神,2012级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和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奖助金;凡已明确不招收应届毕业生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奖助金。

3.  获奖助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如处于休学期间,其奖助资格保留,复学后个人可提出按休学时间顺延发放生活津贴的申请。

被取消入学资格及退学的奖助类研究生,其奖助名额不能替补。此次评审不含留学生、港澳台生、委托培养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

二、2012级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增奖助名额

1.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助金增加名额是我系可参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数的20%;专业学位和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助金名额是我系可参评该类研究生人数的10%,因此,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增名额为11人,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新增名额为4人。

2. 2012级硕士研究生中的硕博连读资格生奖助金新增名额指标单列,即此次评选的奖助金新增名额不包括因获得硕博连读资格而享受奖助金的新增名额。

三、奖助金评审工作安排

1. 请各位申请的同学于814下午5点前提交打印版《2013年研究生奖助金申请用表》(见附件一、二)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见附件四)至团总支办公室。申请表需填写好成绩、导师意见和研工办意见(其中成绩为已出成绩,需教务员签字盖章),申请表中所提到的获奖经历、公益活动经历等,其获奖或参与活动证明需作为佐证材料与申请表一同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需盖好最后一个章,即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公章。如开学时已提交,则无需重复提交,只需在申请表左上角铅笔标注“已提交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

2. 对原已获得奖助金,本次考核被取消下一学年度奖助金的研究生,须签订《中山大学非奖助类研究生合同书》一式三份(见附件三),于819前交团总支办公室。

      3.  我系将根据提交材料的同学情况,综合其成绩、家庭情况、日常表现和同学评议情况严格评审,并于819前在中文系网站公示拟获评名单,最终获评名单以研究生院公示为准。

 

团总支联系电话:8411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