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港澳台学生参评2012—201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中国语言文学系

 学校通知文件链接如下:

http://xsc2000.sysu.edu.cn/tz/tz003/118727.htm

 

根据学校文件安排:各院系可按港澳生总数的30%推荐学生参评,不足一人部分按一人计。我系在读港澳生共12人,可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4人参评。参评不分等级,全校上报后由学生处等部门根据成绩和综合情况确定获奖名单。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在公益活动方面应满足《本科生奖惩管理规定》和《关于调整奖助学金评选条件的通知》中对公益活动的要求。

 

公益活动计算时间:

10级和11级学生:2012712013630

12级学生:20129112013630日

 

公益认证程序

 

1、学生自主申报:学生填写并月820前提交《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公益活动申报表》和公益活动认证材料(例如《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公益活动参与认证表》,或者公益活动主办单位提供的证明)。其中申报表需要打印版本,手写签名,由班长填写好班级审核意见,认证材料可以手写,需要主办单位公章(可以是复印件,原件自己保留),认证表及申报表格见附件二。所有提供的材料要确保其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核实取消申请资格或获奖资格。

    2、学院(系)审核、公示:由院学院(系)系对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在《中山大学奖学金公益时数认证表》的院系意见里面填写审核意见,并在学院(系)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将《中文系公益时数统计表》提交到学生处。

 

有意申请的同学请于8月15日——8月20登陆奖学金申请系统申请,并于20日前按要求提交公益活动申报表和认证材料至团总支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