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日制本科生参加2017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补测的通知
关于组织全日制本科生参加2017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补测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
(注:补测不含 ①已获批准免测的学生;②总评成绩及格但单项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1. 测试必须做到安全有序,参测学生必须服从测试人员安排,严格按照测试程序和要求进行测试前的准备和训练。
2. 测试具有一定的运动负荷,身体可能会产生不适反应,学生在测试前应保证有足够、合理的休息,适宜参加测试,不在熬夜、感冒、发烧、空腹等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参加有相当运动强度的体育锻炼和测试,如健康状况不佳不适合参加测试,应依程序申请免测或缓测(已获批准免测的学生无需重复申请)。
有以下疾病的同学应申请免测:1)呼吸系统疾病:气管炎、哮喘、肺病等;2)心脑血管疾病:心率不齐、心脏病、高血压等;3)运动系统慢性疾病;4)糖尿病等;5)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慢性疾病。
3. 学生在长跑测试前须签署《中山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知情同意书》(附件),确认个人身体状况适宜参加测试方可参加,如有隐瞒不适宜参加测试的情况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 学生参加测试时务必携带本人校园卡,如校园卡照片不可识别,必须带身份证或学生证以便查验;无有效证件者,不能参加测试。
2. 学生测试前避免空腹,并做好相应的准备活动;参测时应穿着轻便运动服装、运动鞋,提前到场,自行做好测试前准备活动。
1. 严禁请人代测或代人测试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等相关纪律严肃处理。
2.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的要求,本次补测对象无特殊原因不能申请缓测;本次补测结束后的成绩将作为2017学年体测最终成绩;本次补测仍不及格,则本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3. 学生应按规定参加体质测试,当学年度成绩合格者,方具备申请奖学金资格。
4. 学生毕业时的测试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测试成绩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测试成绩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测试的成绩达不到 50 分的,按结业办理,发给结业证书。
注:因病或者残疾学生,凭校区(园)门诊部或者指定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者,不受本条件约束。
5. 参测率达100%的班级或宿舍方具备参评先进集体资格。
6. 对参测率达100%的院系给予表彰和奖励。
(联系人:体育部高润芳,联系电话:84114976;学生处董丽丽,联系电话:84110342。)
附件:中山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