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和填写2018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说明
发布人:中国语言文学系
发布日期:2017-11-07
中文系2018届毕业生:
我系已领回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现将推荐表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领取、回收时间
领取:2017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
回收:2017年11月17日前
二、领取、回收地点:
系团委办公室(中文堂402室)
三、领取、回收方式
本科生由班长负责统筹发放、回收,硕士生由专业负责人负责统筹发放、回收、博士生请自行到中文堂402团委办公室领取和交回。
四、填写要求
1、请各位同学按照填写说明如实、工整填写(见中文系网站-学生工作-就业指导《关于填写应届毕业本科生/研究生就业推荐表的说明》。
2、研究生需填写导师意见
3、请按时上交,以便能及时填写院系意见及按学校要求以院系为单位报送学校盖章。
五、说明:
1、本科生就业推荐表包含港澳台学生,不含留学生、保研学生;
3、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内高班学生须领取有“民族生”字样的推荐表;
4、研究生推荐表包含港澳台学生,不含留学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需个人凭定向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就业指导中心(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五楼)领取。
5、如有因交流、访学等不在境内或国内的同学,无法在上述时间领取、交回 推荐表的,请联系辅导员说明一下,返回学校后再单独安排。
6、加具院系、学校意见和公章的推荐表方具效力。加具学校公章后的推荐表发还给同学本人,只有一份,请妥善保存。
7、如推荐表遗失,需按照遗失补办办法处理,具体情况可参考中文系网站-学生工作-就业指导《2014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遗失补办流程》。
中文系团委办公室
201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