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生处关于开展在校港澳台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与调研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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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关于开展在校港澳台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与调研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
为给我校港澳台学生提供更多更广阔的学习交流锻炼平台,增加学生体验祖国传统文化和了解社会发展情况的机会,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与调研能力,经研究决定,学校拟遴选组织一批港澳台学生参加2016-2017学年暑期社会实践与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参加对象:在校全日制港澳台学生(含研究生)
2.活动初步日程安排(附件1)
3.学习形式:社会实践、文化体验、流动课堂、情景教学、交流研讨
4.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认同一国两制,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富有求知探索和团队协作精神;
(3)综合素质良好,积极担任学生干部,在学业、科研、公益、集体活动、文艺体育某方面表现突出;
(4)身体健康,精神面貌良好,已完成2016学年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5.遴选程序
(1)学生申请:6月5日前,符合条件学生可按要求向所在院(系)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包括申请表(附件3)、回乡证或台胞证扫描件、“学生外出活动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4,打印出模板,家长亲笔签名后再扫描);
(2)院系推荐:6月8日前,院系对学生申请进行评议推荐。港澳台学生人数不足50人的院(系)每一活动线路最多可推荐1人,港澳台学生人数超过50人的院(系)每一活动线路可推荐1-2人(如推荐2人,按优先顺序排序);
(3)学校审批:6月15日前,学校组织评审、确定名单并通知相关院系。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 院系提交
6月8日前打包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邮件名称:院系名称+港澳台生暑期社会实践申请材料):
1.院系推荐表(附件2);
2.学生申请表,院系需填写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
3.学生回乡证或台胞证扫描件;
4.“学生外出活动家长知情同意书”。
(二)学生提交
1.活动结束时提交“活动调查问卷”;
2.7月20日前提交活动总结报告(附件5,以“年级+姓名+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作为邮件标题)。
附件:
1.实践活动初步日程安排
2.院系推荐表
3.学生申请表
4.学生外出活动家长知情同意书
5.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模板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年5月11日
(联系人:林美珍,联系电话:020-84110172,邮箱:linmzh2@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