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关于招聘2016-2017学年度学生助理辅导员的通知
中文系学生:
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助理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和《学生处关于招聘2016-2017学年度学生助理辅导员的通知》(学生〔2016〕296号),结合我系工作实际需要,拟招聘两名学生助理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奉公守法;
2.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乐于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初步掌握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以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者优先;
5.工作勤奋,自觉性高,作风深入扎实,组织纪律观念强,严于律己,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6.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个性心理素质,能密切配合辅导员开展工作;
7.可在岗工作满一学年(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
8.招聘对象以2013级本系保研的本科生、在读硕士研究生为主。
二、工作内容
1.协助辅导员开展就业相关工作;
2.协助辅导员开展学生党建、党员发展等相关工作;
3.协助辅导员处理研究生相关事务;
4.协助系里处理其他交办事务。
三、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10月26日前,学生申请者填写《学生助理辅导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个人简历提交,纸质版交中文堂402室,电子版发至zdzwx@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助理辅导员。
2.10月28日前,中文系对报名者进行初选和考察,并将拟招聘人选报学生处;
3.11月3日前,学校对用人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复试(另行通知),并确定录用人选。
四、学生助理辅导员的职责、考核和待遇
详见《中山大学学生助理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http://xsc2000.sysu.edu.cn/gzzd/zd01/75941.htm)的有关规定。
聘期结束后由中文系出具聘任证书,推荐参加学校优秀助理辅导员评选。
学校通知原文及附件下载链接:http://xsc.sysu.edu.cn/zh-hans/node/1705
中文系
2016年10月23日
(联系人:肖思诗、谢瑞敏,联系电话:020-8411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