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和《奖惩情况表》的通知
各位中文系2016届毕业生:
《毕业生登记表》和《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是毕业生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将填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填写对象
中文系2016年6月毕业的全体本硕博毕业生(包括港澳台学生,留学生、在职委培学生、定向委培学生。大陆生的表格放入人事档案,港澳台及留学生放入中大学生档案库)。
其中,本科毕业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研究生毕业生填写《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奖惩情况由研究生院统一印制后发放给院系,再归入档案,无需本人填写。
二、领取办法
5月17日前:本科生班委和研究生各专业负责人(名单见附件)至辅导员处领取后分发。在职同学请自行安排时间至中文堂402办公室领取。
《奖惩情况登记表》没有纸质版,请各位本科生同学自行打印电子版。按照学校要求,《奖惩表》必须打印空白的电子版,然后全部内容手写,不可在电脑编辑好内容后再打印出来。
三、填写要求
1、使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端正,不得出现错别字,不得涂改。系里领到的没有多余的表格,可以先打草稿后再正式填写。
2、请按照附件的填写模板填写。
3、本科生请在《毕业生登记表》封面的左上角用铅笔写上学号,方便整理排序。
4、不能亲自填写的同学,可以委托同学填写。
四、提交要求:
5月25日前,请各位同学主动、按时提交表格至负责人处;在职同学请直接交至中文堂402办公室。
5月30日前,请班委及研究生专业负责人收齐表格交回中文堂402办公室,同学们不要单独提交。
五、审核及入档程序
1、5月30日前,本科班委及研究生专业负责人检查表格是否填写规范、完整,有无贴照片,研究生有无填写导师意见并填写“班委意见”、签名。
请负责人按学号从小到大整理表格后提交。
2、6月7日前,系团委办公室审核表格并加具院系意见、盖院系公章;对于不符合要求、未填写真实情况的表格返回重写。
3、6月8日,中文系按学校要求整理好表格提交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加具学校意见、盖学校公章。
4、7月3日前,学校审核后,将表格返还中文系,中文系按照档案整理要求,将入档案材料提交校档案馆。
六、其他事宜
毕业手续较多,请各位同学严肃认真对待填表事宜,对自己的事情负责,按时、按要求提交表格,逾期不候。
中文系团委
2016/5/13
(联系人:肖思诗,电话:020-84113112-201,邮箱:277634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