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中国语言文学系
发布日期:2015-07-17
中文系各位同学:
根据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规定》和学生处《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现将中文系2014-2015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仔细查看:
1、关于德育加分:即日起至8月19日为学生准备本年度加分材料的时间,能够提交的证明均需于8月19日之前提交。逾期不候。
可计算加分材料的时间段为2014年8月20日-2015年8月19日,以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德育加分总分不可超过本人成绩绩点的20%,如超过则按20%计算,比如某同学绩点为4.0,则其德育加分不可超过0.8,如超过0.8则按0.8计算,即该生综合测评总分最高为4.8。学生处会在“学生管理系统”中做加分上限设置,请班委核算总成绩时注意核对。
《2014-2015学年度中文系综合测评加分细则》见附件。
这次的评选仍然按附件公布的《中文系综合测评加分细则》进行,以下链接为新公布的《中文系本科生综合测评评选办法》:http://chinese.sysu.edu.cn/2012/Item/4299.aspx,从2015学年度起(2015年8月19日开始施行),也就是说,下一年度的综合测评加分按新办法。
具体可参见附件 “网络申请填写说明指引”。
3、参与参评人数和范围:2012级可参评人数为114人,2013级可参评人数为110人,2014级可参评人数为120人,其中不包括留学生、港澳生、外校交换生和我系去外校交换且小学期开学时还不能获得教务处转换成绩的的学生。各种计算基数均以此通知为准。
留学生同学可根据留办安排参与留学生奖学金评选,港澳生可参评港澳台侨奖学金评选,我校去外校交换生可以参加交换生奖学金评选。
4、关于奖学金评选批次: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分三个批次,按时间先后顺序依次为: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包括普通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侨优秀学生奖学金、交换生奖学金和留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励金、政府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教育部港澳台学生奖学金)、捐赠奖学金(其中捐赠奖学金也分批次,具体根据学校和捐赠方的沟通情况进行)。
5、关于奖学金评选要求:各项奖学金的评选要求参见《中大学生〔2014〕24号《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规定》(见附件)或者点击链接:http://xsc.sysu.edu.cn/en/node/578查看。如有奖学金有个别的评选要求,会另外发布,请留意中文系网站-学生工作-奖助贷信息版块和群消息。
原则上每位同学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者捐赠奖学金这三种奖项中的其中一项,或者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励金其中一项;获得囯奖奖学金的同学必须获得一等奖学金,同时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年级前10%;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需成绩排名年级前50%或综合测评排名年级前50%。捐赠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应同时获得二等奖学金或一等奖学金,同时符合捐赠单位的其他要求。港澳台侨优秀学生奖学金可以同时获得教育部港澳台学生奖学金。
6、关于公益时数和体质测试:参评学生需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原则上需要在评选年度内公益时数达到50小时;需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完成本科生体质测试。体质测试成绩按2014年9月测评成绩,申请免测的同学可以正常参评和获奖。2012级成绩见附件。2013级、2014级学生当时在体育课参加测试,则以体育课成绩作为参评成绩,成绩合格即可参评。
7、关于部分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名额: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前8%,有资格参评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前20%,有资格参评二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前50%,有资格参评三等奖学金;原则上一等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各年级参评人数的5%,二等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各年级参评人数的10%,三等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各年级参评人数的15%,不足一人按1人计算;单项奖励金申请者必须是在科学研究、社会公益、文艺体育或社会工作等方面对院系、学校有突出贡献者,获奖人数一般不超过各年级可参评总人数的3%,不足一人按1人计算。
按以上人数比列安排,原则上12级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可获奖人数分别为6、12、18、4;13级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可获奖人数分别为6、11、17、3;14级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可获奖人数分别为6、12、18、4;如中文系总的可获奖名额超过中文系总参评人数的相应比例,则多余的名额在各年级间调配。
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各院系可推荐名额为各院系港澳台参评人数的30%,不足一人按1人计,不占普通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院系只负责推荐,由学生处组织评选。获得该项奖励的港澳台学生将被优先考虑针对港澳台学生设置的各项奖学金。
8、关于提交家庭经济证明: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带有资助性质的捐赠奖学金都需要学生在“家庭经济困难生数据库”中,原已在库的学生不用重新申请,但2014年度提交的家庭经济证明将于2015年7月底过期,请各位记得暑假回家开2015年度的家庭经济证明;申请新入库的学生需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参见http://chinese.sysu.edu.cn/2012/Item/4214.aspx,《关于2015年度本科生困难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并于8月19日前提交材料至中文堂306团总支办公室之A。
9、关于提交材料时间:按学校通知,各院系需在8月30日前完成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励金的推荐工作,请各位收集好自己的加分材料后尽早按以下指引中的要求提交材料至班委,不要等到最后到截止时间;请班委于8月23日前公示加分情况和公益活动参与情况,于8月27日前公示综合成绩排名。
10、关于成绩绩点和综合排名:成绩绩点直接从教务系统中读取(包括专必、公必、专选),所以记录在教务系统的成绩无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辅导员从奖学金评选系统中导出成绩,并于8月23日前发给班委,请同学们核对,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对综合排名有异议的同学请于8月28日中午12点前反映至班委,逾期不受理。班委收集好意见统一反馈至辅导员处,由班委协助辅导员核实情况,如排名需要修改,8月29日18点前公布。
各项获奖名单均以学生处公布的名单为准。学校预计11月召开奖学金颁奖大会,请获奖同学按要求参加。
11、中文系2014-2015年度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安排,均以此通知为准。2014级学生请根据辅导员安排进行。
中山大学中文系团总支
2015/7/17
附件:1、中文系评选通知及加分材料准备工作的具体指引
2、中文系本科生德育加分及公益活动统计相关表格(学生用及班委
统计用)
3、2012级2014年体质测试成绩
4、中文系困难生数据库在库名单(2015年,学号版)
5、2014-2015学年度中文系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6、网络申请指引